一、抵押权期限可以中断么
抵押权期限一般不会中断。
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其存续时间通常是法定的或者由当事人约定的。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抵押权一直存在,以此来保障债权人的债权。
不过,在一些特定情形下,比如主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断,就可能对抵押权产生一定的作用。
主债权诉讼时效中断会使得抵押权的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但这并不意味着抵押权期限自身中断了。
要是抵押权期限有明确的约定,那就按照约定来执行;要是没有约定,一般就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来。
总之,抵押权期限本身通常不能直接中断,但是主债权相关时效的中断可能会间接影响到抵押权的时效等方面。
需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案件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和处理。
二、抵押权实现方式有哪些不同情形
抵押权实现方式主要有以下不同情形:
1.协议实现: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按照约定处理抵押物来实现债权。此方式较为便捷、高效,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
2.法院裁判实现:若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就抵押权实现方式无法达成协议,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判决后通过强制执行程序对抵押物进行拍卖、变卖等处置,以所得价款清偿债权。这种方式具有权威性和强制力,能保障抵押权的依法实现,但程序相对复杂,耗时较长。
三、抵押权实现方式有哪些特别规定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抵押权实现方式有如下特别规定:
首先,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
其次,若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再者,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在探讨抵押权期限可以中断么这一问题后,我们有必要进一步了解与之紧密相关的知识。实际上,除了抵押权期限能否中断,还涉及到中断后对抵押权实现的具体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