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安抗辩权还有什么抗辩权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之中,除了众所周知的不安抗辩权以外,还存在着两项普遍认可的抗辩权类型,即同时履行抗辩权以及先履行抗辩权。其中,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双方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且无先后履行顺序之分时,他们应同时履行各自的义务。在此情况下,任何一方都有权在另一方尚未履行其义务之前,拒绝接受对方的履行请求。而先履行抗辩权则是指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先后履行顺序的前提下,先履行义务的一方若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责任,那么后履行义务的一方便有权拒绝接受对方的履行请求。此外,如果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履行的债务并不符合事先约定的标准,那么后履行义务的一方也同样享有拒绝接受对方相应履行请求的权利。这些抗辩权制度的设立,主要目的在于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中的交易公正与稳定。然而,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对于各类抗辩权的具体适用,仍需依据具体的法律事实及相关证据进行严谨的判断。
二、不安抗辩权外还有哪些法定抗辩权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除不安抗辩权外,常见法定抗辩权还有:
1.同时履行抗辩权:《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比如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若卖方未交货却要求买方付款,买方就可行使此权利。
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例如甲先向乙供应原材料,乙再支付货款,甲未按约提供原材料,乙就可依此抗辩不付款。
三、除不安抗辩权外还有哪些法定抗辩权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除不安抗辩权外,常见法定抗辩权还有:
1.同时履行抗辩权:《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比如双方约定同时交货付款,一方不交货却要求对方付款,对方可行使此权利。
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3.时效抗辩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当探讨不安抗辩权还有什么抗辩权时,其实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与不安抗辩权紧密相关的还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权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先履行抗辩权则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若您对这些抗辩权在实际运用中的细节、行使条件等方面存在疑问,别再纠结,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